上海音乐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

2025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
(秋季统一高考)

一、院校全称

上海音乐学院

二、就读校址
汾阳路校区(上海市徐汇区汾阳路20号)
零陵路校区(上海市徐汇区零陵路520号)
三、办学层次
■ 本科
□ 专科(高等职业学院)□ 专科(高等专科学校)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音乐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音乐学院的本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音乐学院招生委员会是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纪检监察办是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负责落实具体监督工作。

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一、我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各省生源情况、就业情况及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和使用情况,确定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二、本年度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招办)公布的相关文件。

三、我校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不超过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九、专业教学培养使用外语语种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外语统一为英语。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我校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制定各专业的体检受限要求。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多媒体艺术设计招考方向)不招色盲及色弱。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经复查,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本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十一、录取规则

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考)成绩录取的规则:

1. 省招办按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报考我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排序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区、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为100%。

2. 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各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

3. 如投档成绩相同,录取时按各省招办制定的同分排序规则处理。

4.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中(不再征求考生意见)。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5.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生源不足时,将进行征集志愿,按人数不超过剩余招生计划数的100%进行投档;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区、市)市安排录取。

二、我校认可教育部以及各省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政策。原则上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中最高分一项,且最高不超过20分。按教育部规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计划的招生项目。

三、艺术类校考等特殊类型招生工作按已公布的相关招生简章执行。

四、各类专项招生工作按已公布的相关招生简章或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各省(区、市)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招办规定为准。

十二、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14300元/年(沪发改价调【2023】21号);

音乐教育、音乐剧、录音艺术、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艺术管理专业:13000元/年(沪发改价调【2023】21号);

住宿费标准

1200元/年(沪教委财【2012】118号)

十三、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缓交学费快速注册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临时困难补助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人民奖学金等。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举报邮箱:jjjc@shcmusic.edu.cn

举报电话:021-53307155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https://www.shcmusic.edu.cn/

招办官网:https://jwc.shcmusic.edu.cn/

咨询电话:021-53307300,53307303

咨询邮箱:zb@shcmusic.edu.cn

十六、其他须知